有為 無為法品  第十

 

持世。

何謂 菩薩摩訶薩 

善知  有為.無為法    得有為.無為法方便。

 

持世。

菩薩摩訶薩  正觀擇  有為  無為法。

 

云何為 正觀擇。

是有為法  無有作者  無有受者。

 

是有為法  自生自墮數中。是故名 有為法。

是有為法  以虛妄因緣和合行。

 

云何為行  自墮數中。

以二相緣知故  名有為法生。

 

是法  無有作者  無使作者。

是法  自生  無能起作者。

是故說名  有為法。

 

是諸有為法。不在內  不在外  不在中間。不合不散。

從虛妄根本分別起。無明因緣故  皆無所有。

但以諸行力故  有用。

 

是法  無有作者  無有起者。

是名 有為。

 

有為者  即是繫義。

隨凡夫顛倒  所貪著說。

 

智者通達  不得有為法。不得有為 所攝法。

智者所不數故  名有為法。

何以故。

諸智者  不得有為分別。

 

為凡夫  世俗假名故。分別是有為。

賢聖  不隨一切  諸法名數。

 

諸賢聖  離諸法名數。

是故說  得無為者  名為賢聖。

 

智者通達  一切有為法  皆是無為。

是故不復  起作諸業。

 

智者知見  一切有為法  起相虛誑妄想。是故不復  起作有為。

何以故。

有為法  無有定性。

持世。

一切有為法  皆無性  無起作。

何以故。

無有行有為緣   而能通達無為。

通達無為者。更不復緣有為。

 

云何為通達。

智者  見一切有為法  皆虛妄。無有根本  無所繫屬。

 

不墮數中 如是觀時  不復貪著有為緣。亦不取有為法。

何以故。

持世。

非離有為  得無為。

非離無為  得有為。

有為如實相。即名無為。

何以故。

有為中  無有為。

無為中  無無為。

 

但為顛倒相應眾生。令知見  有為法故。

分別說  是有為法是無為法。是有為相是無為相。

 

於是中  何等為有為相。

所謂 生滅住異。

 

何等為 無為相。

所謂  無生  無滅  無住異。

 

持世。

是有為相  無為相。但為引導凡夫故說。

有為法  無生相  無滅相  無住異相。是故說  生滅住異相   無相無生。

持世。

若是有為法  定有三相。

佛當決定說。如是相是生。如是相是滅。如是相是住異。

持世。

如如來說  一切法  皆是無相。

無生若當有相。無滅若當有相。無住異若當有相。佛應決定說  是無為相。

持世。

若無為  有相有說  即非無為。

 

以說相故。但凡夫以數法故。

說有為三相。所謂 生滅住異。

無為三相。所謂  無生  無滅  無住異。

持世。

若人通達知見  有為無為法。是人更不復有  生滅住異。

是故說  得無為者。

 

持世。

生滅者。

即是見  集沒義。

 

若法無集  則無有沒。

若不起集  則不有退  亦無住異。

是名有為  如實知見。

 

若人如實知見有為   則不墮數中。

所謂 生滅住異。

 

菩薩 如是思惟  有為.無為法。

不見有為法  與無為法合。亦不見無為法  與有為法合。

 

但作是念。

有為法如實相。即是無為。

則更不復  有所分別。

 

若不分別  有為無為法。即是無為法。

若分別  是有為 是無為。則不能通達無為。

 

斷一切分別。是名  通達無為。

如實通達緣性  斷諸緣故。不在數 不在非數。

持世。

是名 菩薩摩訶薩 有為.無為法方便。

所謂  於諸法  無所住  無所繫。亦不貪受  若有為  若無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