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顯識經 說藏識輪迴
(點擊藍字 進入SAT DB大正蔵検索經文) ● 大乘顯識經上 眾生死此 受覺 法界 識界 皆捨離身。【識】運受覺法界。受餘身者。 ● 大乘顯識經上 眾生身死 【識】持受覺法界 以至他生。因父母緣 而【識】託之。受覺法界 皆隨於【識】亦復如是。 如是死者之【識】棄身及界。乘於念力而作 是知彼如 是我某乙 生平所作事業。 ● 大乘顯識經上 眾生死時【識】棄此身。【識】與念力 為來生種。 ● 大乘顯識經上 如是報熟身死【識】種便現。因【識】有受 因受有愛。繫著於愛 便生於念。 ● 大乘顯識經上 【識】攝取念 隨善惡業 與風大 并知念父母 因緣合對【識】便託之。 ● 大乘顯識經上 由【識】因故 有受想行 及諸心所。父母為緣 因緣和合 而有身現。 ● 大乘顯識經上 如是由有【識】故。隨遷生類 即便有覺。由覺有受。持善惡業 受種種身。 ● 大乘顯識經下 眾生隨業獲報。【識】流相續 持身不絕。期畢報終 【識】棄捨身 隨業遷受。 ● 大乘顯識經下 【識】為所依 以取法界 及法界念 并善惡業 遷受他報。 ● 大乘顯識經下 【識】業和合 戀結愛著 味玩貪吝。報盡分離 隨業受報。 ● 大乘顯識經下 父母因緣 中陰對之。以業力生【識】獲身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