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顯識經 說藏識日用
(點擊藍字 進入SAT DB大正蔵検索經文) ● 大乘顯識經上 如是從【識】有受。從受有覺。從覺有法。遂能了知 善與不善。 ● 大乘顯識經上 知覺想念 同苞於【識】。知苦 知樂 知惡 知善 及善惡境。故名為【識】。 ● 大乘顯識經上 六根六境 五煩惱陰。【識】遍止之 不為其染。由此而顯【識】之事用。 ● 大乘顯識經上 如是身之機關 以【識】之力 作諸事業。仙通 乾闥婆 龍神人天阿修羅等。種種趣業 咸悉依之。 ● 大乘顯識經上 【識】能生身。如工作機關。【識】無形質 普持法界 智力具足 乃至能知 宿命之事。 ● 大乘顯識經上 由【識】持身 身知苦樂 光色充盛 行來進止。言笑歡憂 事業照著。當知有【識】。 ● 大乘顯識經下 有所覺知 念及聲香味觸等界。斯皆為【識】。 ● 大乘顯識經下 身之 諸大 諸入 諸陰。彼皆是【識】。 ● 大乘顯識經下 諸有色體 眼耳鼻舌及身 色聲香味觸等。并無色體受苦樂心 皆亦是【識】。 ● 大乘顯識經下 風大微妙 無質無形。【識】亦如是 妙無形質 大身小身 咸悉能持。或受蚊身 或受象身。 ● 大乘顯識經下 譬如明燈。其焰微妙 置之於室。隨室大小 眾闇咸除。【識】亦如是 隨諸業因 任持大小。 ● 大乘顯識經下 受覺想行 思憂苦惱 此為【識】之作用。復有善不善業 熏習為種 作用顯【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