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說 應經者用 不合者棄 是佛所說》

 

 

 

● 般泥洹經卷上

 

我滅度後  若有比丘言。

我見佛。口受是法  是律是教。

 

然其言說【不近不經  而虧損法】。

當持法句  經所言  律所見。為解說之。

 

若經不入  與法意比  則當諫曰。

賢者且聽。佛不說是。

吾子妄受  與法意違。非法非律   不如佛教   當知棄是】。

 

 

若有比丘言。

我所止得。依聖眾  有法戒者。面受是法  是律是教。

 

然其言說【不近不經  虧損正法】。

當持法句 經義律語。為解說之。

 

若經不入  與法意諍  則當諫謂。

賢者且聽  比丘眾者  知法曉律 

此非法律  吾子妄受  不應於經  與法意違。不如佛教  當知棄是】 。

 

 

若有比丘言。

我面從耆舊長老者。口受是法  是律  是教。

 

然其言教【不近不經  虧損正法】。

當持法句 經義語。為解說之。

 

若經不入  與法意違  則當諫謂。

賢者且聽  耆舊長老  知法曉律 

此非法律  吾子妄受  不應於經  與法意違  不如律教  當知棄是】 。

 

 

若有比丘言。

我得近 賢才高明 智達福慧 眾所宗事 面從受是  經 法 律教。

 

然其言說【不近不經  虧損正法】。

當持法句 義解說之。

 

若經不入  與法意諍  則當諫謂。

正賢者且聽  賢哲高明  曉法律。

此非法律  吾子妄受 不應於經  與法意違  不如教佛。知棄是】。

 

 

又復阿難。

若有言  我得從佛  受是法語。

而其言謬  不合經法】。

 

若有言  我從依聖眾  奉法者受。

而其言謬  不合經法】。

 

若復言  我口從耆舊長老受是。

其言錯謬  不合經法】。

 

若言  我從賢才高明 智大福慧 面受是語。

而其言非  不合經法】。

 

當舉佛語  以解曉之。

趣使其人  入經承律  以為詳說  佛經法教。

聖眾所承  長老所明  賢才所識  賢者諦受  如律教無得諍。

當知持是四。

 

 

若彼阿難。

有是四暗  虧損正法。

當為分別  令棄邪媚  受四正意。

是為受持  護法者也。

 

其不承經戒者。

眾比丘當黜之。

 

稊稗不去  害善穀苗。

弟子不善  壞我道法  當相檢校。

無得以佛去故  不承用教。

 

世有沙門  奉行經戒。則天下得福  天神皆喜。

若聞在所有  明經比丘  長老比丘。新人學者  當從諮受。

如是則 清信之士  清信之女  樂供衣食  牀臥疾藥。

 

比丘同道  不可不和。

其墮地獄  三惡道者  皆不和故耳。

 

比丘不可轉相形笑言。

我知經多  汝知經少  知多知少  各自行之。

 

言說  應經者用 不合者棄。是佛所說】。

比丘所受  必善持之。

 

若令如後。凡講論經。

當言  聞如是。一時佛  在某國某處。與某比丘  俱說是經。

 

若其經是【不得苟言  非佛所說 

相承用如是者  比丘法  可得久住。